规章制度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电子显示屏安全管理 工作指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8-31浏览次数:12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子显示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网信办关于加强电子显示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水网〔2023〕13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工作原则

电子显示屏安全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使用部门和单位须明确专人管理、落实专机操作;电子显示屏包括学校或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设立运行的LED、LCD、OLED等各类显示屏及其控制系统。

二、维护管理

1.各使用部门和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显示屏及其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并做好相应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必要时可采取设备断网、断电措施。

2.电子显示屏禁止直接访问互联网,联网控制的各类显示屏必须设置访问白名单,单机运行的各类显示屏及其控制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各管理员所使用的电子显示屏控制终端设备(电脑等)须定期杀毒、检查系统更新情况等,以保证控制设备的安全接入。

3.电子显示屏作为信息宣传的发布载体,须遵循按需开放原则,相关发布内容在过期24小时内完成更新替换,若撤除发布内容应及时关闭显示屏。

三、信息管理

1.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一审一校,要求语句通顺、无错别字,无导向性错误,把好文字质量关;二审二校进行统筹、协调,确保涉政类语言表述规范,把好思想内容关;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三审三校,对宣传舆论导向进行全面把关。

2.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要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要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原则,坚持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不得出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不当内容;不得开展商业性广告宣传。



党委宣传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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